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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增强农业竞争力
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
农民收入偏低是我省“三农”工作最突出的短板,长期以来,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直徘徊在全国第26、27位左右,且绝对值差距呈逐年拉大趋势。《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并在内容上单列一项进行安排,明确具体措施,从以下四个收入途径促进我省农民持续增收。
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工资性收入。一方面,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强化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在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农民就地就业。另一方面,用好动态精准就业服务政策措施,组织更多的农民外出务工。
发展特色产业,提高经营性收入。持续深化“3+X”特色现代农业工程,强化延链、补链、强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广泛开展产销对接。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小农户的发展能力。
深化农村改革,提高财产性收入。主要是鼓励社会资本下乡,与农村集体、农民群众合作开发闲置土地、房屋资源。
促进政策落实,提高转移性收入。落实好民生保障普惠性和兜底救助类等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我省《实施意见》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一方面,保持精准施策不动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另一方面,实现帮扶效应再强化。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产业提档升级,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多渠道促进脱贫地区劳动力就业。确定并支持一批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抓好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
健全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在稳定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逐项分类调整优化,把握好节奏、力度和时限,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
加快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实施意见》围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从三个方面作了安排。
一是保总量,保证刚性需求。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好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采取“长牙齿”的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同时今年将建设290万亩高标准农田。强化政策保障,千方百计调动群众种粮和地方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二是保多样,满足多元消费。持续发展特色产业,深化“3+X”工程,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抓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开展国家、省、市、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四级联创”,发展休闲农业、订单农业和乡村体育文化旅游等新业态新产业。
三是保质量,实现安全供给。提升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深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分类管控等重大行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令”。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加强乡村建设是补上农村现代化短板的重要抓手。《实施意见》将乡村建设作为一项行动,在重要位置摆出来,就是要不断地加强建设、持续改善,让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编好规划。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留乡村特色、不搞大拆大建。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创建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镇、1000个示范村,打造乡村振兴的示范样板。
建好硬件。突出宜居,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全面改善路、水、电、气等设施条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改善村容村貌。紧盯宜业,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支持5G、物联网等新基建向农村覆盖延伸,重点改善冷链物流等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基础设施,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抓好软件。加强乡村公共服务,聚焦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问题,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改革是法宝,是最大的动力。要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活力。
加快推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探索“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用3年时间打造100个省级示范村,推进“空壳村”全面清零;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在财政投入上,明确了加大省级预算向农业农村倾斜力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等措施。在金融支持上,提出了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等措施。在社会资本投资上,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和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按市场化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
(记者 黄敏 胡小宁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