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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湿地保护彰显成效
湿地鸟类数量达121种
  本报讯(记者 黄敏)2月2日,记者从省林业局了解到,近年来,我省坚持多措并举,推动湿地保护体系逐步完善,保护成效日益显著。目前,全省建立各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9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43处。特别是湿地鸟类种类多、数量大、保护级别高,共有9目24科121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7种,二级保护12种,省级重点保护19种。
  我省各类湿地面积比重差异较大,河流湿地特征南北差异明显。根据我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全省分布面积在8公顷(含8公顷)以上的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以及宽度10米以上,长度5公里以上的河流湿地总面积30.85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1.50%。共有4个湿地类12个湿地类型,其中河流湿地25.76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83.50%;湖泊湿地0.76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2.46%;沼泽湿地1.10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3.58%;人工湿地3.23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10.46%。
  近年来,我省加快完善湿地保护体系,湿地保护机构能力不断加强,湿地利用监管不断强化,有效维护了我省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完整性和稳定性。并依托“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月”和“科技之春”等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生态文明宣教基地作用,通过建立湿地科普馆,打造湿地特色文化,吸引广大人民群众走进湿地、认识湿地、保护湿地。
  据了解,“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加快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推动湿地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强化湿地保护科技支撑,不断提高湿地生态空间效率,渐次实现湿地生态系统运作最佳、生态服务功能最强、生态产品产出最大,让绿色生态空间的“面子”和“里子”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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