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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本报记者 崔福红
我省各地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持之以恒有效地保护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下一步,我省将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举措?记者采访了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孟卫萍和副处长曹磊。
记者:秦岭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状况逐步好转。请问我省对“十四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哪些安排部署?
曹磊:秦岭植被覆盖总体好转,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显著提高,秦岭陕西段生态环境综合指数在2018~2019年达到最优,优良等级面积历史上首次超过96%,说明我省依法依规保护好秦岭的绿水青山、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取得明显成效。“十四五”期间,让秦岭的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和《总体规划》,实施好《陕西省秦岭污染防治专项规划》《陕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定期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加大对秦岭区域6市“乱排乱放”以及“绿盾”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治的督导检查力度,持续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记者: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之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孟卫萍: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两者在建设内容上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更加侧重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旨在创新探索“两山”转化的有效途径。从建设内容来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重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全面推进生态制度、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建设,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两山”基地重在“两山”转化路径探索和总结推广,重点是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方式和“两山”转化长效机制,引导地方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探索可持续发展路径,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最终实现生态惠民、富民与绿色共享,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记者:请介绍一下我省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情况。
曹磊:2000年以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出的“定期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调查和评估”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完成了三次调查评估,全面掌握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变化情况,综合分析和评估生态系统格局、质量和服务功能,明确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胁迫因子,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保护提供决策依据。
2020年,我省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2015~2020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开展此项工作目的主要是摸清五年间陕西省生态系统变化状况,服务于全省以及秦岭区域、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社会经济发展宏观决策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我省各地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持之以恒有效地保护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下一步,我省将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举措?记者采访了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孟卫萍和副处长曹磊。
记者:秦岭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状况逐步好转。请问我省对“十四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哪些安排部署?
曹磊:秦岭植被覆盖总体好转,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显著提高,秦岭陕西段生态环境综合指数在2018~2019年达到最优,优良等级面积历史上首次超过96%,说明我省依法依规保护好秦岭的绿水青山、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取得明显成效。“十四五”期间,让秦岭的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和《总体规划》,实施好《陕西省秦岭污染防治专项规划》《陕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定期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加大对秦岭区域6市“乱排乱放”以及“绿盾”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治的督导检查力度,持续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记者: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之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孟卫萍: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两者在建设内容上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更加侧重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旨在创新探索“两山”转化的有效途径。从建设内容来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重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全面推进生态制度、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建设,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两山”基地重在“两山”转化路径探索和总结推广,重点是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方式和“两山”转化长效机制,引导地方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探索可持续发展路径,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最终实现生态惠民、富民与绿色共享,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记者:请介绍一下我省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情况。
曹磊:2000年以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出的“定期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调查和评估”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完成了三次调查评估,全面掌握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变化情况,综合分析和评估生态系统格局、质量和服务功能,明确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胁迫因子,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保护提供决策依据。
2020年,我省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2015~2020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开展此项工作目的主要是摸清五年间陕西省生态系统变化状况,服务于全省以及秦岭区域、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社会经济发展宏观决策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