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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布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
  本报讯(记者 黄敏)1月15日,记者从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工作五年行动计划》,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省政府决定命名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区、蓝田县,宝鸡市眉县、凤县,铜川市耀州区,渭南市大荔县,延安市黄陵县,汉中市汉台区、洋县、勉县、留坝县,安康市石泉县、宁陕县,商洛市商南县、柞水县,韩城市等17个县(市、区)为我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省政府要求被命名的县(市、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高质量发展,巩固、提升全域旅游示范创建质量和水平,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创建和管理并重,注重硬件建设和软件相协调,创新旅游产品供给,提升旅游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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