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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向黄河流域市(区)发出水质管控建议函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12月26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向全省黄河流域10个市(区)政府(管委会)印发了关于有效管控明年一季度水质的建议函。建议黄河流域各市(区)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污染治理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水质改善提升。
建议函建议黄河流域各市(区)加强特殊时段污染物管控,各市(区)应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在特殊时段加强对屠宰企业、食品加工等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废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明年一季度黄河流域气象条件差、气温低,污水处理设施受温度影响,微生物活性不足,污水处理效果不理想,建议函建议各市(区)督促污水处理运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各环节,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
建议函建议黄河流域各市(区)加强特殊时段污染物管控,各市(区)应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在特殊时段加强对屠宰企业、食品加工等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废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明年一季度黄河流域气象条件差、气温低,污水处理设施受温度影响,微生物活性不足,污水处理效果不理想,建议函建议各市(区)督促污水处理运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各环节,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