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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为企业减免税收
  本报讯(记者 何艳艳)12月15日,记者从榆林市第六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1月底,榆林市累计为企业减免税收171.3亿元、社会保险费19.4亿元、非税收入2.5亿元(合计减免各类税费193.2亿元),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事项突破1468项。
  榆林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世祥介绍,榆林市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中小企业税负成本;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涉及31213户次,减征税额2.25亿元;为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以及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累计免征增值税0.35亿元,涉及32756户次。
  除此之外,榆林市还积极推进税收诚信体系建设,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信用氛围,将181户A级纳税人列入信用红榜、89户严重失信的纳税人列入信用黑名单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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