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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部署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本报讯(记者 周明)记者12月8日从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对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根据安排,本次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同步进行、统筹推进。时间从2020年12月上旬开始,到2021年4月底结束,整体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同步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的推选工作。新当选的村(社区)“两委”班子任期为5年。
《通知》明确提出,要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在严把人选标准方面,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即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员进入“两委”班子,特别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
记者了解到,除了候选人人选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优先推荐为候选人,属于继续推荐提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一是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抢险救灾、项目建设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表现优异,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二是近3年被表彰命名为全国、全省各类示范、先进村(社区)的“两委”主要负责人;三是任职期间工作实绩突出,且连续3年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四是培养成熟的村(社区)后备力量;五是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村医村教、社区专职工作者中的优秀人员。
《通知》明确指出,实行近亲属回避,村(社区)“两委”(含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之间、选举委员会成员与相关正式候选人之间,不得具有配偶、父母、子女等关系。同时,必须坚持任职资格县级部门联审制度,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有关人选进行任职资格初审,县级组织部门会同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法院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
按照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人选标准,县级应制定“合格、优选、负面”三张清单,乡镇(街道)应注重高线选人,县级联审应坚持底线把关。
《通知》提出,乡镇(街道)根据党员和村(居)民数量,合理设置“两委”成员职数,并推行“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同时,进一步拓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选拔力度。此外,还可以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任职。
根据安排,本次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同步进行、统筹推进。时间从2020年12月上旬开始,到2021年4月底结束,整体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同步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的推选工作。新当选的村(社区)“两委”班子任期为5年。
《通知》明确提出,要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在严把人选标准方面,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即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员进入“两委”班子,特别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
记者了解到,除了候选人人选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优先推荐为候选人,属于继续推荐提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一是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抢险救灾、项目建设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表现优异,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二是近3年被表彰命名为全国、全省各类示范、先进村(社区)的“两委”主要负责人;三是任职期间工作实绩突出,且连续3年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四是培养成熟的村(社区)后备力量;五是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村医村教、社区专职工作者中的优秀人员。
《通知》明确指出,实行近亲属回避,村(社区)“两委”(含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之间、选举委员会成员与相关正式候选人之间,不得具有配偶、父母、子女等关系。同时,必须坚持任职资格县级部门联审制度,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有关人选进行任职资格初审,县级组织部门会同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法院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
按照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人选标准,县级应制定“合格、优选、负面”三张清单,乡镇(街道)应注重高线选人,县级联审应坚持底线把关。
《通知》提出,乡镇(街道)根据党员和村(居)民数量,合理设置“两委”成员职数,并推行“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同时,进一步拓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选拔力度。此外,还可以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