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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县区实现土壤环境监测全覆盖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12月3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目前全省县区已经实现土壤环境监测全覆盖。
  2019年3月,我省完成了农用地详查工作,基本查明了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和分布。为持续跟踪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全省共布设土壤环境监测点位1163个,其中,国家级点位929个、省级点位234个。
  “生活垃圾方面,我省被纳入全国信息排查系统的2041处垃圾堆放点,已经提前完成了整治任务。在西安、咸阳、渭南等地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建设,在西安、咸阳、渭南、延安等地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建设。”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李强介绍。
  重点行业中,推进有色金属等6个重点行业及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在西安市鄠邑区等13个矿产资源开发县区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截至目前,我省51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219家将法定义务明确载入排污许可证,407家建立了隐患排查制度。经生态环境部初步认定,我省2019年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约12%。
  此外,2019年,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减少0.3%和3.0%。在全省41个产粮油大县及蔬菜产业重点县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3.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4.6%。
  按照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都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下一步,我省将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未依法完成调查的地块,不得批准供地方案,不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未达到风险管控或修复目标的污染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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