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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迟迟不腾迁 法官调解得解决
  本报讯(记者 吴飞 通讯员 权朝刚)11月20日,记者从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执行局近日成功执结一起返还房屋案件,顺利将涉案房屋返还给申请执行人。
  2007年12月开始,申请执行人丁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先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续租补充协议》。合同到期后,王某一直占用涉案房屋。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丁某将王某诉至临渭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判决解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由王某向丁某返还房屋,并承担房屋占用期间的费用。判决生效后,因王某未按判决内容主动返还房屋,丁某向临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局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王某情绪激动、态度坚决,以他们双方之间还存在其他经济纠纷为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执行法官经过认真分析判决、仔细权衡,并结合双方当事人系多年朋友关系,适时改变办案方式方法,将申请双方当事人分别传唤至法院。通过对双方当事人耐心劝导、释法明理,法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协商解决。最终,王某同意从涉案房屋中搬出。
  11月18日,王某按期搬完屋内全部物品,法官对涉案房屋查验后,顺利将涉案房屋返还给丁某,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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