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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2020陕西数字乡村发展报告》
本报讯(靳天龙)9月21日~22日,以“建设数字乡村助推乡村振兴”为主题的2020西部数字乡村发展论坛在商洛市柞水县举行。
在主论坛上,与会代表观看了数字乡村专题宣传片,中国科学院院士徐宗本、4位数字乡村领域专家学者围绕数字乡村建设发表了主旨演讲,西部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张鸿教授发布了《2020陕西数字乡村发展报告》。其中,我省数字乡村发展指数排名全国第14位,10个地级市数字乡村发展指数排名依次为西安、宝鸡、咸阳、延安、铜川、商洛、渭南、安康、榆林、汉中。
据了解,“数字乡村发展指数”评价体系由三级指标构成,从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化发展环境、乡村数字化应用、乡村政府数字化治理四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最终分别排出我省及各地级市的排名,为数字乡村发展决策提供参考。
近年来,数字化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利契机,我省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刻认识数字乡村建设的战略定位,把数字乡村摆在建设数字陕西、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按照我省加快数字乡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部署,积极探索具有陕西特色的数字乡村发展之路。
在主论坛上,与会代表观看了数字乡村专题宣传片,中国科学院院士徐宗本、4位数字乡村领域专家学者围绕数字乡村建设发表了主旨演讲,西部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张鸿教授发布了《2020陕西数字乡村发展报告》。其中,我省数字乡村发展指数排名全国第14位,10个地级市数字乡村发展指数排名依次为西安、宝鸡、咸阳、延安、铜川、商洛、渭南、安康、榆林、汉中。
据了解,“数字乡村发展指数”评价体系由三级指标构成,从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化发展环境、乡村数字化应用、乡村政府数字化治理四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最终分别排出我省及各地级市的排名,为数字乡村发展决策提供参考。
近年来,数字化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利契机,我省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刻认识数字乡村建设的战略定位,把数字乡村摆在建设数字陕西、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按照我省加快数字乡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部署,积极探索具有陕西特色的数字乡村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