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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警先到派出所干3年 派出所所长每5年轮岗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8月2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陕西省公安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我省基层派出所未来三年的发展制定了详尽的路线图。进一步明确,推动警力下沉,确保派出所警力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5%以上,警务室民警占派出所总警力的40%以上。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更加广泛,“智慧安防小区”全覆盖,移动警务终端配备率100%。
  新进入公安机关的警力优先分配到派出所至少工作3年;建立机关民警到基层定向锻炼培养长效机制,确保派出所警力不少于5人。社区警务室“门常开人常在事常办”、驻村民警“找得着叫得来用得上”、社区警务室民警不得低于派出所警力的45%。城市社区警务室民警实行专职化,保证社区民警80%以上的工作时间沉在社区。在农村地区,4至6个行政村设置一个警务室,坚持“一室一警+专职辅警”,未设置警务室的行政村应当设置警务工作站,警务工作站应当配备辅警或警务助理。
  全面落实“城区派出所民警每人一张床,农村派出所民警每人一间房、辅警每人一张床”的备勤休息用房保障标准。积极建设完善“小食堂、小洗浴室、小洗衣房、小健身房、小阅览室、小休闲室”等“六小工程”。2022年前基本解决派出所无房危房和业务用房短缺问题。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移动警务终端等装备实现每人一套(部),每三年更新一次。
  严禁向派出所下达罚没款数额等指标任务,规范执法办案机制。严禁向派出所下达罚没款数额、行政拘留数、刑事拘留数、逮捕数、起诉数、退查率、破案率、强戒数、追逃数等指标任务。派出所所长每5年应当轮岗交流。新任所长一般应有两年以上派出所工作经历。推行所长定期轮岗制,一般应任满3年,超过5年的一般应当轮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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