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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汛期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8月8日,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住建厅指出,各地要全面排查整治城市房屋安全隐患,对辖区低洼地区房屋、危旧房屋、突击抢建房屋、临街商铺等进行一次拉网式专项排查,特别将人员集中的公共建筑以及旧建筑改造后利用的房屋列入重点排查范围,确保不留死角;根据建筑物质量、受雨水冲刷及浸泡时间等实际情况,对房屋结构、强度等安全现状进行全面、科学分析,按照边排查、边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切实将各类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省住建厅要求,要督促企业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建筑工地、沟槽、基坑、地下开挖工程及员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前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应对措施,严防各类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确保汛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要加强农房防汛防灾和避险工作,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联动作用,积极对接村镇干部、村“两委”和第一书记,及时掌握本地区农房因灾损坏情况;对因自然灾害出现新的住房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撤离,按预案安置到安全地带。
  省住建厅强调,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做好防汛准备,确保安全度汛,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各地住建和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督促管理单位或产权人彻底进行整改;对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根据隐患情况分类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不能确保使用安全的市政公用设施,要采取暂时停止使用的措施;对不能保证人员安全的现有房屋和施工项目,要采取撤离人员、暂停使用和暂时停工的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防汛抢险救援物资、设备储备,增强灾害处置和避险能力;要强化值班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应对处置紧急情况并报送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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