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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野生动物种类增加187种
  本报讯(记者 秦骥)7月28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简称“一决定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
  报告指出,我省认真落实“一决定一法一办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野生动物种群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加,种类由2000年的604种增加到现在的791种,新增187种。其中朱鹮野外种群由1981年的7只发展到目前的2800余只,大熊猫野外种群由273只增加到345只,野生动物呈现“种群兴旺”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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