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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严把生态环境保护审查标准
  本报讯(记者 黄敏)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文本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生态环境保护增加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要素独立章节,对申请用地是否位于自然保护地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以及土壤是否发生污染等情形提出了明确的审查标准。
  据了解,《通知》从长远利益发展角度出发,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在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中的重要性。
  另外,省自然资源厅还推出多项改革措施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下放审查事项,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叠加用地政策,加快项目开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从留足重大项目规划发展空间、改变用地计划配置方式、实行计划匹配重大项目机制、推行重大项目用地台账式销号管理制度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基础设施、脱贫攻坚、社会民生等重大项目快速建设,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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