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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创建“文明餐桌”示范街区示范店
  本报讯(记者 崔春华)6月22日,记者从西安市商务局获悉,日前,西安市委文明办、西安市商务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创建西安市“文明餐桌”示范街区、示范店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西安市“文明餐桌”示范街区、示范店活动,首批创建30条“文明餐桌”示范街区、100个“文明餐桌”示范店。
  《通知》明确,凡在西安市行政辖区内正常经营的餐饮街区和餐饮门店均可参加创建“文明餐桌”示范街区、示范店活动。评选条件包括进行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本年度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积极参与“文明餐桌”主题实践活动,模范遵守“文明餐桌”行动有关要求。
  西安市商务局相关人士表示,创建“文明餐桌”示范街区、示范店活动是西安市深化文明餐桌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要内容之一。参与此次活动的餐饮街区和餐饮门店,6月25日前可按照评选标准逐项对照自查,自愿向所在辖区文明餐桌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报。经逐级推荐、实地查核、社会公示等环节,西安市文明餐桌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候选名单进行综合审定,形成创建“文明餐桌”示范街区、示范店名单,并联合命名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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