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检索:
丹凤县出台支持民宿发展八条措施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6月17日,记者从丹凤县文化旅游局了解到,为支持丹凤民宿经济发展,该县出台了支持民宿发展八条措施。
设立专项基金。设立民宿开发建设专项基金300万元。达到三星级标准的民宿每张床位补助2万元,达到四星级标准的民宿每张床位补助3万元,达到五星级标准的民宿每张床位补助4万元(不含政府资金开发的项目)。
就业奖补扶持。由县人社局负责对于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民宿经营单位给予奖补。
开展人员培训。免费对民宿经营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项目补助支持。为建成开业2年以上的民宿,积极申报省级旅游专项资金和国家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给予项目补助。
金融信贷支持。积极开发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农村居民信用贷款等特色产品,简化审批手续,加强信贷扶持。
简化审批程序。在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中,对民宿优先考虑,并予以积极支持。
配套设施支持。对集中连片、规模较大的民宿集群点,在交通、用水、用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舆论宣传引导。将民宿优先纳入全县的年度旅游宣传促销计划,进行大力宣传,不断提高民宿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设立专项基金。设立民宿开发建设专项基金300万元。达到三星级标准的民宿每张床位补助2万元,达到四星级标准的民宿每张床位补助3万元,达到五星级标准的民宿每张床位补助4万元(不含政府资金开发的项目)。
就业奖补扶持。由县人社局负责对于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民宿经营单位给予奖补。
开展人员培训。免费对民宿经营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项目补助支持。为建成开业2年以上的民宿,积极申报省级旅游专项资金和国家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给予项目补助。
金融信贷支持。积极开发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农村居民信用贷款等特色产品,简化审批手续,加强信贷扶持。
简化审批程序。在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中,对民宿优先考虑,并予以积极支持。
配套设施支持。对集中连片、规模较大的民宿集群点,在交通、用水、用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舆论宣传引导。将民宿优先纳入全县的年度旅游宣传促销计划,进行大力宣传,不断提高民宿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