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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财政支持文旅企业复工复产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6月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出台《关于支持文旅企业应对疫情恢复发展的意见》,通过整合现有专项资金、适当调整使用方向等方式,支持文旅企业复工复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旅行社、专职导游等相关企业和人员处于短暂“歇业”状态。为支持文旅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走出困境,省财政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整合现有专项资金、适当调整使用方向等方式,聚焦文旅企业现实困难,精准施策,帮助其渡过难关。此次出台的支持政策,重点对我省旅行社和专职导游给予扶持。一是对旅行社专职导游进行岗位困难补助。对已登记注册、长期在旅行社工作且与旅行社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专职导游人员每人补助1000元。二是对重点旅行社旅游线路开发给予补助。西安市区域旅行社以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为基础指标,对营业收入2000万元至9亿元以上的旅行社设十一档,按梯次给予补助。三是对除西安市以外的设区市重点旅行社线路开发给予补助。各地市由属地旅游行业管理部门提供营业收入,对在各市排名前两位的旅行社企业给予每家2万元补助。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旅行社、专职导游等相关企业和人员处于短暂“歇业”状态。为支持文旅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走出困境,省财政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整合现有专项资金、适当调整使用方向等方式,聚焦文旅企业现实困难,精准施策,帮助其渡过难关。此次出台的支持政策,重点对我省旅行社和专职导游给予扶持。一是对旅行社专职导游进行岗位困难补助。对已登记注册、长期在旅行社工作且与旅行社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专职导游人员每人补助1000元。二是对重点旅行社旅游线路开发给予补助。西安市区域旅行社以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为基础指标,对营业收入2000万元至9亿元以上的旅行社设十一档,按梯次给予补助。三是对除西安市以外的设区市重点旅行社线路开发给予补助。各地市由属地旅游行业管理部门提供营业收入,对在各市排名前两位的旅行社企业给予每家2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