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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本报讯(记者 黄敏)4月20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加快推进自然资源“两统一”改革,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出台《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省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内容、审批权限、办理流程等予以明确和细化。
  《意见》明确,合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由自然资源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由自然资源部门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单独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意见》要求,对建设项目实行“多测整合、多验合一”,按照同一审批阶段、同一审批主体、同一审批活动只开展一次测绘的原则,将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各阶段涉及规划、土地、房产、人防、消防等审批以及不动产登记的各项测绘业务整合,推进“联合测绘”,创新“多测合一”,提高审批效率,节约工作成本。
  《意见》还从简化申报材料、推进网上审批、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舆论宣传、加强监管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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