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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下达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1.4亿元
本报讯(记者 程伟)3月31日,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抢抓时间推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4亿元下达到资金使用单位。至此,年度预算的41.4亿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第一季度结束前全部“切块下达”,较省级专项资金下达进度要求提前3个月,为全面实施脱贫攻坚收官项目、及早发挥效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0年,我省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安排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1.4亿元,较上年增加5.4亿元,增长15%。其中,第一批资金30亿元已于2019年12月下达到县(区)。连同中央提前下达的55.95亿元,中央、省两级今年已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7.35亿元。
我省今年分配给县(区)的资金一律“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区),由县(区)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和贫困群众需求自主确定扶贫项目。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对有利于尽快恢复生产和疫情防控的项目,优先安排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全面落实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管项目、谁使用资金、谁对资金安全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截至3月26日,全省已安排扶贫项目2.86万个,目前开工项目达1.75万个,开工率达61.2%。
2020年,我省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安排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1.4亿元,较上年增加5.4亿元,增长15%。其中,第一批资金30亿元已于2019年12月下达到县(区)。连同中央提前下达的55.95亿元,中央、省两级今年已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7.35亿元。
我省今年分配给县(区)的资金一律“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区),由县(区)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和贫困群众需求自主确定扶贫项目。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对有利于尽快恢复生产和疫情防控的项目,优先安排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全面落实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管项目、谁使用资金、谁对资金安全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截至3月26日,全省已安排扶贫项目2.86万个,目前开工项目达1.75万个,开工率达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