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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实现“四年连降”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3月26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9年全省发生26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同比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下降42%、21%、4%,实现四年连续下降。
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应急处处长杨震介绍,按污染类型分,2019年水污染事件10起、大气污染事件7起、土壤污染事件9起;按事件原因分,安全生产事故引发7起、交通事故引发14起、企业人为偷盗引发3起、自然灾害与其他原因各1起;按发生地域分,西安3起、宝鸡2起、咸阳2起、渭南1起、延安5起、榆林6起、汉中3起、安康1起、商洛3起,各起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
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应急处处长杨震介绍,按污染类型分,2019年水污染事件10起、大气污染事件7起、土壤污染事件9起;按事件原因分,安全生产事故引发7起、交通事故引发14起、企业人为偷盗引发3起、自然灾害与其他原因各1起;按发生地域分,西安3起、宝鸡2起、咸阳2起、渭南1起、延安5起、榆林6起、汉中3起、安康1起、商洛3起,各起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