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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
  本报讯(记者 程伟)3月16日,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为减少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我省将全面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
  排查政策落实,脱贫任务清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省上将进一步落实产业就业帮扶政策,加大帮扶力度;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在6月底前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做到应兜尽兜、应保尽保,确保剩余人口脱贫清零。坚持“一生一策”控辍保学政策;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合参保补贴、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等政策,加强慢病签约服务、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加强贫困户安全住房监测,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入住、旧宅基地腾退工作,着力解决供水不及时、水质不达标等问题,确保4月底前易地扶贫搬迁户全部实际入住,5月底前完成存量危房改造、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和饮水安全尾留工程建设和损毁修复工作,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问题清零。加快推进具备条件建制村通客车、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等保险全覆盖、贫困村网络全覆盖、贫困村全部通动力电以及贫困村人居环境保持干净整洁等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在6月底前扫尾清零。
  排查存在问题,整改任务清零。对于此前上级要求整改的问题必须全部整改到位,长期整改的问题全面建立长效机制;近期各方面反馈的问题要建立和完善问题台账,销号管理,拿出针对性措施,逐个打歼灭战;自身排查出的问题要在脱贫攻坚“回头看”和“一查一补两落实”的基础上,持续排查在“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方面的不足和差距,把问题找准找全,确保问题全清零、工作高质量。
  排查长效机制,漏点短板清零。要健全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对存在返贫风险监测人口、存在致贫风险边缘人口、稳定脱贫不享受政策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及时将返贫致贫的人口纳入帮扶,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或在出现不可抗风险后,及时得到帮扶救助,仍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要进一步完善稳定增收的带贫益贫、扶贫资产管理、基础设施管护机制,确保群众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要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全面落实“1+7”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同时加大扶志扶智力度,激励贫困群众依靠勤劳双手摆脱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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