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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组建应急管理专家库
  本报讯(记者 邵林喜)为充分发挥专家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专业咨询、技术支撑作用,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效能,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出台了《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了专家选取、使用、管理以及服务范围。
  《办法》规定,成立煤矿、危险化学品、医疗卫生等26个专业组,从全国范围内聘请相关行业专家,组建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应急管理专家库。各处(室、中心、局)或市(区)、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推荐专家,填写《应急管理专家申请表》。各处(室、中心、局)审核专家资质,并出具审核意见,经最终评审公示,即正式确定为专家,统一颁发证书,任期三年。
  据了解,专家可指导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的制定(修订),撰写重大事故、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为应急事件分析原因提供对策措施和研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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