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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富民小镇
3月1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全面做好2020年村镇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村镇建设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村镇建设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今日,本报对2020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解读。
严禁大拆大建 严禁过度亮化
村镇建设管理要采取超常措施,强力推进,确保特殊时期疫情防控和村镇建设高质量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对于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新建、续建工程,按照联防联控要求,实行各县(区)、各镇分区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的防控策略,建立健全防护制度,在做好复工防控预案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复工;对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将其作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
以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农房建设、农村共同缔造试点示范活动以及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为重点,全面贯彻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理念,尊重和保护村镇内原有的山水格局、自然景观,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严禁不切实际景观,防止破坏传统风貌;严禁过度亮化,防止不切实际铺张浪费;严禁大拆大建,防止破坏村庄结构肌理;避免照搬城市模式,建造大亭子、大牌坊、大公园、大广场等形象工程。
对标对表“十三五”确定的重点示范镇建成县域“城镇、经济、服务、文化”副中心,文化旅游名镇建成宜居宜业宜游富民小镇,创建省、市、县美丽宜居示范村3200个,建设特色农房示范点100个,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90%以上等目标任务,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打造建设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
推进重点示范镇建成县域副中心,35个重点示范镇年度完成投资不低于80亿元。放宽落户政策,加快人口聚集,培育新兴产业,吸引更多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进镇,优先解决贫困人口入镇入厂就业。推进有条件的镇建设高中和养老机构,加快提升医疗设施和水平,完善提升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等服务设施功能。
推进文化旅游名镇建成富民小城镇,31个文化旅游名镇年度完成投资不低于30亿元。持续抓好31条特色风貌街区建设,不断提升建设品质。继续推进A级景区建设,不断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提升知名度和文化旅游效益。加快镇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人气和商气,同步建设全域美丽宜居乡村。
做好小城镇建设资金支持政策衔接,打造建设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使之成为乡村振兴“排头兵”、城乡融合“桥头堡”、人居环境新标杆。
因地制宜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农房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尽快选择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村处理、镇处理、片区处理、县处理”治理模式,积极推动农村垃圾治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支持供销社参与农村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加紧建设完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市、县两级政府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拓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营。
持续推广使用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的《陕西省农房设计图集》,扩大使用范围,为农民建房提供实用参考。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梳理提炼传统民居元素,借鉴关中、陕南、陕北传统乡村建筑智慧,引导建设各具特色的农村住房,不断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指导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抓好12个试点县和示范点的推动工作,在试点县建成一批功能现代、结构安全、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同时,在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建设试点中,因地制宜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
继续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40个
在抓好“百村示范、百团帮扶”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住建部公布的蓝田县、杨陵区2个试点县(区)和4个试点村的推动工作。试点县(区)要适时扩大试点村覆盖面,蓝田县宜扩大到20%的村庄约100个,杨陵区宜扩大到30%的村庄约20个;;其他县其他县((区区))在确保做好在确保做好11个试个试点村工作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试点村数量。
按照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特色鲜明、乡风文明的要求,各市、县要对已创建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做好巩固提升工作,将继续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40个,切实发挥示范村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
全面开展中国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工作,做好传统村落测绘试点衔接。组织相关专家技术团队,编纂传统建筑修缮指南,配合做好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和《中国传统建筑的智慧》纪录片拍摄,进一步扩大传统村落影响力。
(记者 张晓强 整理)
严禁大拆大建 严禁过度亮化
村镇建设管理要采取超常措施,强力推进,确保特殊时期疫情防控和村镇建设高质量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对于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新建、续建工程,按照联防联控要求,实行各县(区)、各镇分区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的防控策略,建立健全防护制度,在做好复工防控预案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复工;对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将其作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
以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农房建设、农村共同缔造试点示范活动以及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为重点,全面贯彻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理念,尊重和保护村镇内原有的山水格局、自然景观,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严禁不切实际景观,防止破坏传统风貌;严禁过度亮化,防止不切实际铺张浪费;严禁大拆大建,防止破坏村庄结构肌理;避免照搬城市模式,建造大亭子、大牌坊、大公园、大广场等形象工程。
对标对表“十三五”确定的重点示范镇建成县域“城镇、经济、服务、文化”副中心,文化旅游名镇建成宜居宜业宜游富民小镇,创建省、市、县美丽宜居示范村3200个,建设特色农房示范点100个,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90%以上等目标任务,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打造建设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
推进重点示范镇建成县域副中心,35个重点示范镇年度完成投资不低于80亿元。放宽落户政策,加快人口聚集,培育新兴产业,吸引更多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进镇,优先解决贫困人口入镇入厂就业。推进有条件的镇建设高中和养老机构,加快提升医疗设施和水平,完善提升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等服务设施功能。
推进文化旅游名镇建成富民小城镇,31个文化旅游名镇年度完成投资不低于30亿元。持续抓好31条特色风貌街区建设,不断提升建设品质。继续推进A级景区建设,不断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提升知名度和文化旅游效益。加快镇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人气和商气,同步建设全域美丽宜居乡村。
做好小城镇建设资金支持政策衔接,打造建设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使之成为乡村振兴“排头兵”、城乡融合“桥头堡”、人居环境新标杆。
因地制宜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农房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尽快选择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村处理、镇处理、片区处理、县处理”治理模式,积极推动农村垃圾治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支持供销社参与农村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加紧建设完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市、县两级政府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拓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营。
持续推广使用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的《陕西省农房设计图集》,扩大使用范围,为农民建房提供实用参考。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梳理提炼传统民居元素,借鉴关中、陕南、陕北传统乡村建筑智慧,引导建设各具特色的农村住房,不断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指导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抓好12个试点县和示范点的推动工作,在试点县建成一批功能现代、结构安全、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同时,在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建设试点中,因地制宜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
继续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40个
在抓好“百村示范、百团帮扶”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住建部公布的蓝田县、杨陵区2个试点县(区)和4个试点村的推动工作。试点县(区)要适时扩大试点村覆盖面,蓝田县宜扩大到20%的村庄约100个,杨陵区宜扩大到30%的村庄约20个;;其他县其他县((区区))在确保做好在确保做好11个试个试点村工作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试点村数量。
按照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特色鲜明、乡风文明的要求,各市、县要对已创建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做好巩固提升工作,将继续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40个,切实发挥示范村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
全面开展中国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工作,做好传统村落测绘试点衔接。组织相关专家技术团队,编纂传统建筑修缮指南,配合做好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和《中国传统建筑的智慧》纪录片拍摄,进一步扩大传统村落影响力。
(记者 张晓强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