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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免收3个月公租房人才房租金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3月16日,记者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帮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企业共渡难关,西安市将减免市区两级保障性住房租金,暂定免收2020年2月1日~2020年4月30日期间3个月租金。
据悉,实际减免租金标准按照租赁双方签订的配租协议为准。减免政策适用对象和范围为:已签订配租协议并承租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公租房(含廉租房,以下同)、人才房的保障家庭(个人);已签订配租协议并承租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人才公租房的新毕业大学生;承租企事业单位集体申请的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公租房的单位职工;承租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公租房、人才房配套经营性住房的企业(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其中,承租企业二次招商转租的,减免租金应全部落实到终端实际经营承租人,不得赚取租金差。
西安市保障房管理中心要求疫情期间,租金减免应尽量采取网上办理的方式,避免集中办理,不得限定办理时间。租金减免政策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等行为,严肃问责、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实际减免租金标准按照租赁双方签订的配租协议为准。减免政策适用对象和范围为:已签订配租协议并承租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公租房(含廉租房,以下同)、人才房的保障家庭(个人);已签订配租协议并承租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人才公租房的新毕业大学生;承租企事业单位集体申请的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公租房的单位职工;承租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公租房、人才房配套经营性住房的企业(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其中,承租企业二次招商转租的,减免租金应全部落实到终端实际经营承租人,不得赚取租金差。
西安市保障房管理中心要求疫情期间,租金减免应尽量采取网上办理的方式,避免集中办理,不得限定办理时间。租金减免政策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等行为,严肃问责、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