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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扶贫如何搭上直播这趟车
  秦农论语
  ■陈艳
  “双十一”的热度还未彻底散去,年底大促“双十二”又来临。如果来一场消费扶贫与电商的美丽相遇,是不是可以实现消费与扶贫的“双赢”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消费扶贫,是有效落实这一要求的扶贫方式。消费扶贫,顾名思义就是全社会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财政部等部委发出的《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消费扶贫的倡议》提出,要将消费扶贫纳入定点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内容,在同等条件下持续扩大对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从今年年初国家将消费扶贫正式纳入国家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到现在的结对帮扶,消费扶贫的紧迫感越来越强。经过各方努力,消费扶贫日渐深入人心,不少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并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然而目前,由于我国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存在“重城镇、轻乡村”“重销地、轻产地”的问题,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卖难买贵”现象依然突出。要减少农产品销售问题必须开启新的销售模式。
  目前,“直播+电商”的销售模式驶入了快车道,越来越多的商家选择在电商平台上通过网红直播“带货”。据报道,去年“淘宝第一主播”薇娅一人在“双十一”中就创造了3.3亿元的带货记录。今年超50%淘宝商家在“双十一”开启了直播间,联合明星、网红等主播推荐商品。在大力实施消费扶贫背景下,解决农产品“卖难买贵”问题,不妨也可以找人气网络主播在直播平台通过“带货”模式进行农产品销售。眼下,有些贫困县和贫困村已经开始试水网红“带货”,通过网红直播,打通网上大市场,助力脱贫攻坚。这样,借助直播平台,不仅能够帮助村民增收,也是深入开展精准扶贫的一种新尝试。
  但网红在为农产品打开销路的同时,产品的安全性也备受关注。眼下有的主播在推荐某产品或服务时夸大其词,但是实物却与主播宣传不符。尤其是农产品不少是食品,如何保证舌尖上的安全?笔者认为,通过网红“带货”模式推进消费扶贫,要加强监管,不要让“带货”成为“带祸”。直播平台不是法外之地,理应受到《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使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要增加网红“带货”违法成本,提高监管震慑力,对“刷单”“假评论”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农产品生产源头上,推进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加强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增加商家的售后服务意识。在监管上,相关部门应着眼农产品和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存储、流通、销售、售后全过程,充分发挥各个环节对应的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实施精准监管。对网红来说,应完善网红“带货”的诚信评价机制,将粉丝评价等信息录入评价系统,把那些进行夸大宣传情节严重的网红拉入黑名单,取消其直播“带货”资格。此外,还应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对有问题的农产品及时曝光,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监督权,从而让每一个消费者都能放心地享用美味。
  毋庸置疑,电商直播是把消费扶贫与贫困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座桥梁。要让这座桥梁发挥出更好的作用,就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通过多方共治,引导网红“带货”健康发展,让高品质的农产品精准抵达消费者手中,这样才能使消费扶贫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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