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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条措施让扶贫干部工作更有热情
本报讯(唐晓晗)“这10条措施真实在,写清了扶贫工作干得好,就能受到表彰奖励,就会得到提拔重用,这举措激发了基层扶贫干部的工作热情。”三原县新兴镇红旗村第一书记吴超说。
据了解,今年来,三原县不断加强对扶贫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制定出台了《三原县鼓励激励扶贫干部10条措施》。
措施主要包括对在中省市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的镇(办、中心)和县级部门,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中综合排名靠前的镇(办、中心)、“八办三组”牵头部门、重点工作责任部门、驻村帮扶单位,工作成绩突出的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先进个人及优秀扶贫干部,分别授予荣誉称号,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受到国家、省级表彰或在中省推广经验的单位相关负责同志,被国务院扶贫办、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同级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对长期坚守脱贫攻坚一线,在带动群众增收、扶贫扶志、产业就业、扶贫宣传等方面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在职级并行、评聘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据了解,今年来,三原县不断加强对扶贫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制定出台了《三原县鼓励激励扶贫干部10条措施》。
措施主要包括对在中省市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的镇(办、中心)和县级部门,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中综合排名靠前的镇(办、中心)、“八办三组”牵头部门、重点工作责任部门、驻村帮扶单位,工作成绩突出的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先进个人及优秀扶贫干部,分别授予荣誉称号,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受到国家、省级表彰或在中省推广经验的单位相关负责同志,被国务院扶贫办、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同级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对长期坚守脱贫攻坚一线,在带动群众增收、扶贫扶志、产业就业、扶贫宣传等方面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在职级并行、评聘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