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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措并举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本报讯(记者 赖雅芬)11月2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今冬明春我省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全力确保困难群众困有所济、病有所医、衣食无忧、顺利越冬,目前我省累计下拨中央和陕西省民政事业经费94.5亿元,实施民政项目2732个。
我省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实施“渐退帮扶”“分类施保”政策。2019年以来,我省累计下拨中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8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7.15万户107.86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1.99万户22.2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5.16万户85.57万人;保障未脱贫建档立卡低保对象14.06万户34.65万人,未脱贫建档立卡特困人员10.26万人。
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在全省开展脱贫攻坚社保兜底“百县千镇万户”大排查专项行动,走访排查全省107个县(区)、1125个乡镇(街办)、82.2万户农村贫困群众,新纳入低保范围2.55万户6.05万人。扎实开展“三比一提升”行动和农村低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累计排查25.1万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5098人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查处“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52起、处理73人,有效净化了农村低保环境。
扎实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实现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开展村干部和留守老年人之间“一帮一”互助关爱活动,定期探望留守老年人,做好留守老年人关爱帮扶工作。全省48.6万名农村留守老年人全部建立了信息台帐,并纳入关爱服务体系。同时,着眼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新建20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全省累计达到10132个,覆盖60%的行政村。
我省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实施“渐退帮扶”“分类施保”政策。2019年以来,我省累计下拨中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8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7.15万户107.86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1.99万户22.2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5.16万户85.57万人;保障未脱贫建档立卡低保对象14.06万户34.65万人,未脱贫建档立卡特困人员10.26万人。
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在全省开展脱贫攻坚社保兜底“百县千镇万户”大排查专项行动,走访排查全省107个县(区)、1125个乡镇(街办)、82.2万户农村贫困群众,新纳入低保范围2.55万户6.05万人。扎实开展“三比一提升”行动和农村低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累计排查25.1万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5098人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查处“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52起、处理73人,有效净化了农村低保环境。
扎实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实现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开展村干部和留守老年人之间“一帮一”互助关爱活动,定期探望留守老年人,做好留守老年人关爱帮扶工作。全省48.6万名农村留守老年人全部建立了信息台帐,并纳入关爱服务体系。同时,着眼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新建20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全省累计达到10132个,覆盖60%的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