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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命名第三批旅游示范县
本报讯(记者 黄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命名第三批旅游示范县的通报》,蓝田县、眉县等16个县(市、区)通过验收,被命名为陕西省第三批旅游示范县。
2016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批旅游示范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蓝田县、眉县、太白县、旬邑县、泾阳县、宜君县、大荔县、临渭区、黄龙县、延川县、神木市、佛坪县、西乡县、宁陕县、山阳县、杨陵区为第三批旅游示范县创建单位。3年来,16个试点县(市、区)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创建方案、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任务落实,旅游要素不断聚集,旅游供给不断丰富,旅游环境不断优化,旅游产业已成为当地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优生态的支柱产业。据统计,2018年这16个县(市、区)共接待游客1.59亿人次,占全省总接待人次的25.2%;旅游收入664.5亿元。
按照《陕西省旅游示范县验收标准》,16个创建单位均达到标准要求。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命名16个县(市、区)为旅游示范县。至此,陕西省级旅游示范县增加到33个,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探索了经验,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6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批旅游示范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蓝田县、眉县、太白县、旬邑县、泾阳县、宜君县、大荔县、临渭区、黄龙县、延川县、神木市、佛坪县、西乡县、宁陕县、山阳县、杨陵区为第三批旅游示范县创建单位。3年来,16个试点县(市、区)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创建方案、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任务落实,旅游要素不断聚集,旅游供给不断丰富,旅游环境不断优化,旅游产业已成为当地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优生态的支柱产业。据统计,2018年这16个县(市、区)共接待游客1.59亿人次,占全省总接待人次的25.2%;旅游收入664.5亿元。
按照《陕西省旅游示范县验收标准》,16个创建单位均达到标准要求。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命名16个县(市、区)为旅游示范县。至此,陕西省级旅游示范县增加到33个,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探索了经验,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