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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四县(市、区)入选“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本报讯(记者 苏怡)11月12日,记者从省公路局获悉:日前,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命名83个县(市、区)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我省兴平市、石泉县、商南县、西安市鄠邑区入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联合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的通知》,评审确定“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自“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以改善广大农村地区出行条件为己任,以建设“四好农村路”为目标,以交通脱贫攻坚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此前,我省已有礼泉县、大荔县、延安市宝塔区、眉县、合阳县5个县(区)被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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