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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全面消除乡村医疗服务“空白点”
  7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以及有关地方健康扶贫典型经验。《方案》明确了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的三大主攻方向,即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推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和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9年底前,全面消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
  据了解,截至2018年底,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已经全部建成至少1家县级公立医院,其中773个县至少有1家县级医院达到了二级医院的服务能力,占比92.9%;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所辖的1.2899万个乡镇当中,超过1.1万个乡镇的卫生院基础设施已经达标,占比88.1%。但与此同时,全国还有46个乡镇没有卫生院,有666个卫生院没有全科医生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其中80%集中在深度贫困地区。有1022个行政村没有卫生室,6903个卫生室没有合格的村医;1495个乡镇卫生院、24210个村卫生室没有完成标准化建设。
  为确保工作完成,国家卫健委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落实职责分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二是加大投入支持,中央财政统筹卫生健康领域现有资金渠道,在分配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资金时对深度贫困地区予以适当倾斜。省级、市级财政对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要有倾斜支持。县级财政按照规定落实好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的补助经费。对服务人口较少、按照现有渠道和补助标准不足以维持正常运转的村卫生室,县级财政要给予适当的补助;三是实行销账管理。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实际按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贫困人口普遍认可,以及可量化、可实现、可考核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和实施方案,对照标准开展排查,摸清问题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到底存在哪些突出问题,要逐一对账销号,年终纳入当地党委政府进行考核。
  (据《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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