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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金融机构工作 助力乡村振兴提速
我省出台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细则
  本报讯(记者 李赞)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在出台《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西银发〔2018〕185号)的基础上,联合陕西银保监局、证监局,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和地方金融监管局,结合陕西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共同研究制定了《陕西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我省金融机构扎实推进脱贫工作,全力以赴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细则》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3个阶段性目标,突出长短期目标结合,明确了全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短期及中长期目标任务。即:短期内,陕西省乡村振兴的重点就是脱贫攻坚,要持续提升脱贫攻坚金融服务水平,加强与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政策的有效衔接;中长期,要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有效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实施细则》突出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要求全省金融机构以支持脱贫攻坚和现代农业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和聚焦点,下大力气强弱项、抓重点。从推动金融服务和产业扶贫深度融合、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高度关注金融扶贫风险等方面,提出持续提升脱贫攻坚金融服务水平的具体举措。结合我省实际,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金融服务等方面,对金融支持现代农业体系建设进行安排和部署。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就是通过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为乡村振兴引入强劲动力。《实施细则》提出,全省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优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模式,着力构建乡村振兴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完善绿色信贷体系,积极开发推广适合农村融资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支持资本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和农业保险等多类型金融资源聚焦服务乡村振兴,力争实现陕西省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高于上年,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畅通,农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的目标。
  《实施细则》提出,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机构要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以全面提升金融综合服务能力为基础,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优势,打造综合化、特色化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注重发挥各方政策合力,在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银保监、证监、财政、农业、地方金融监管等单位,结合各自职责领域,发挥政策合力,从货币政策工具引导、财政支持撬动、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开展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考核评估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政策激励和约束,力争促进金融支农作用的不断凸显,推进农村支付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及强化农村地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研究具体推进举措,力争实现陕西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持续优化,打造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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