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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乡村组织振兴行动方案
■全面推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一肩挑”
■探索推行联村共建、村企联建、产业党小组、地域党小组等模式
■鼓励建立产业联盟和合作社联合会
本报讯(记者 周明)记者4月2日从省委组织部获悉:我省于近日印发乡村组织振兴行动方案,对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实施进行了明确。
按照方案,到2020年,我省将创建1000个左右村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村,90%以上村级党组织创建达标;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数量明显下降,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6万家,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1万家;实现乡镇综治中心建设全覆盖、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
为推动村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方案提出,要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达标”活动,全面推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一肩挑”,大幅提高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探索推行联村共建、村企联建、产业党小组、地域党小组等模式。
方案明确提出要实施农村带头人优化提升计划,及时调整和撤换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坚决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和“村霸”现象的人员清除出村干部队伍,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
为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方案还提出吸引高校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产业致富带头人、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开展村干部全员轮训和学历提升工作,每年选送300名左右村干部或村级后备力量接受大专层次学历教育;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空壳村、贫困村全面派出第一书记,逐步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
在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方面,方案提出要把合作组织作为农村“双创”平台,引导党员致富带头人、高校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科技人员等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组织,并扶持建设一批示范农民合作社。鼓励建立产业联盟和合作社联合会,鼓励将闲置的宾馆、办公用房、福利设施等国有或集体资产,以优惠方式提供给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
■探索推行联村共建、村企联建、产业党小组、地域党小组等模式
■鼓励建立产业联盟和合作社联合会
本报讯(记者 周明)记者4月2日从省委组织部获悉:我省于近日印发乡村组织振兴行动方案,对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实施进行了明确。
按照方案,到2020年,我省将创建1000个左右村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村,90%以上村级党组织创建达标;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数量明显下降,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6万家,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1万家;实现乡镇综治中心建设全覆盖、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
为推动村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方案提出,要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达标”活动,全面推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一肩挑”,大幅提高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探索推行联村共建、村企联建、产业党小组、地域党小组等模式。
方案明确提出要实施农村带头人优化提升计划,及时调整和撤换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坚决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和“村霸”现象的人员清除出村干部队伍,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
为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方案还提出吸引高校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产业致富带头人、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开展村干部全员轮训和学历提升工作,每年选送300名左右村干部或村级后备力量接受大专层次学历教育;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空壳村、贫困村全面派出第一书记,逐步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
在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方面,方案提出要把合作组织作为农村“双创”平台,引导党员致富带头人、高校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科技人员等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组织,并扶持建设一批示范农民合作社。鼓励建立产业联盟和合作社联合会,鼓励将闲置的宾馆、办公用房、福利设施等国有或集体资产,以优惠方式提供给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