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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拨付3.16亿元落实乡村教师待遇
本报讯(记者 徐颖)4月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省财政在继续落实好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同时,筹措并拨付资金3.16亿元落实陕西省乡村教师待遇,预计今年可惠及乡村教师8.53万名,较上年增加2.76万名。
陕西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按照“省级统筹推动,市县自主实施”的原则实施,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自主落实。省财政统筹资金,对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政策给予奖补支持,同时大力支持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村教师纳入发放范围,实现贫困县(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全覆盖。
省财政厅将加快资金拨付,主动公开补助资金预算安排信息,要求有关市县加大本级投入力度,完善补助机制;按艰苦边远程度分档补助,稳定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
省财政厅强调,各市、县原先出台的边远地区教师相关补助政策应统筹实施,不得因实施生活补助政策而取消或降低补助标准;不得因实施生活补助政策而减少乡村教师合法的工资福利待遇。
陕西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按照“省级统筹推动,市县自主实施”的原则实施,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自主落实。省财政统筹资金,对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政策给予奖补支持,同时大力支持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村教师纳入发放范围,实现贫困县(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全覆盖。
省财政厅将加快资金拨付,主动公开补助资金预算安排信息,要求有关市县加大本级投入力度,完善补助机制;按艰苦边远程度分档补助,稳定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
省财政厅强调,各市、县原先出台的边远地区教师相关补助政策应统筹实施,不得因实施生活补助政策而取消或降低补助标准;不得因实施生活补助政策而减少乡村教师合法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