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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
公开审判黑恶势力团伙
  本报讯(通讯员 杨国涛 苏湘东 记者 姚远)2月24日,在洋县纸坊街道办巩家槽社区公开审理周某文等11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据悉,这是该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首起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文早年因欠债不还被人强行讨债,遂产生以暴制暴的想法,并在“混社会”期间逐渐发展势力。
  2013~2015年间,周某文先后结识丁某俊、李某清、陆某、李某斌,以为他人摆平纠纷为业。随后,该团伙又吸收黄某星、王某、马某、郭某、陈某、某浩等人为成员,逐步形成了以周某文为主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间,周某文、丁某俊、李某清、马某、郭某等人均曾因犯罪被洋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但其屡教不改、不知反悔。
  当天,洋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决周某文等11人有期徒刑,并判处相应罚金,11名被告人当庭均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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