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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有了“身份证”
本报讯(记者 王缠卫 通讯员 路大千)1月4日上午,渭南市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在大荔县许庄镇政府颁发,这标志着大荔县的村(居)民委员会有了统一的、唯一的合法“身份证”。
据悉,2017年11月,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渭南市民政局部署安排,大荔县村(居)委员会统一赋码工作正式启动,县民政局先后对全县的村(社区)进行了信息采集、系统录入、信息回传和校核纠错工作。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12月,完成了证书打印工作。这次的颁证工作,为该县的村(居)委员会提供了一张特别法人“身份证”,各村(社区)可依法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
即日起,大荔县民政局将陆续向全县301个村(居)民委员会发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渭南市民政局副局长说,各村(居)要充分认识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法人谁负责”的要求,确保统一赋码和证书颁发的准确无误。每位村(居)特别法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神圣职责,让广大居民群众在村(居)集体经济发展中受益,真正做到服务于民。
据悉,2017年11月,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渭南市民政局部署安排,大荔县村(居)委员会统一赋码工作正式启动,县民政局先后对全县的村(社区)进行了信息采集、系统录入、信息回传和校核纠错工作。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12月,完成了证书打印工作。这次的颁证工作,为该县的村(居)委员会提供了一张特别法人“身份证”,各村(社区)可依法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
即日起,大荔县民政局将陆续向全县301个村(居)民委员会发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渭南市民政局副局长说,各村(居)要充分认识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法人谁负责”的要求,确保统一赋码和证书颁发的准确无误。每位村(居)特别法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神圣职责,让广大居民群众在村(居)集体经济发展中受益,真正做到服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