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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环评审批执行新规
本报讯(记者 何俊洲 崔福红)2018年12月28日上午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首次召开环评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以及环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据了解,《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已经省政府同意,于12月17日印发,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次权限调整在省级层面上,虽然进行了大规模的下放(如不涉及秦岭地区的风电项目、不新增产能的煤炭开发项目、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不跨市公路项目、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绝大多数的报告表项目等),但同时也对部分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审批权限进行了上收,如石化、煤化工、水利发电等项目。分级审批权限的调整,更能发挥省级在审批重大环境影响项目的技术和经验优势。
会议透露,以前需要15个工作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现在只需10分钟网上备案即可办妥;国家规定60个工作日的环评报告书审批,现在争取压缩在40个工作日以内。
针对一些企业环保法制意识淡薄,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环评管理工作从严把关、严格程序上还有一定欠缺等环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省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孙丽表示,将充分发挥环评促进绿色发展的作用,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上动脑筋;严格环境准入;分类指导并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推进环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环评质量;不断深化阳光审批。按照新形势下“放管服”的新要求,不断完善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风险防控机制。全面落实网上并联审批、集体决策和科学审批。
针对如何从环评管理方面把好秦岭的生态保护关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处副处长岳洪环表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强调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秦岭建设项目的调控和约束作用,要求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准入关口。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据了解,《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已经省政府同意,于12月17日印发,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次权限调整在省级层面上,虽然进行了大规模的下放(如不涉及秦岭地区的风电项目、不新增产能的煤炭开发项目、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不跨市公路项目、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绝大多数的报告表项目等),但同时也对部分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审批权限进行了上收,如石化、煤化工、水利发电等项目。分级审批权限的调整,更能发挥省级在审批重大环境影响项目的技术和经验优势。
会议透露,以前需要15个工作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现在只需10分钟网上备案即可办妥;国家规定60个工作日的环评报告书审批,现在争取压缩在40个工作日以内。
针对一些企业环保法制意识淡薄,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环评管理工作从严把关、严格程序上还有一定欠缺等环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省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孙丽表示,将充分发挥环评促进绿色发展的作用,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上动脑筋;严格环境准入;分类指导并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推进环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环评质量;不断深化阳光审批。按照新形势下“放管服”的新要求,不断完善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风险防控机制。全面落实网上并联审批、集体决策和科学审批。
针对如何从环评管理方面把好秦岭的生态保护关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处副处长岳洪环表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强调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秦岭建设项目的调控和约束作用,要求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准入关口。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