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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送温暖
本报讯(杨云华 报道)2018年12月26日,陕南冬日的小雨淅淅沥沥,空气中透着一股寒意。在平利县洛河镇双垭村唐某恩的家里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平利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为他送去一份冬日的温暖。
2017年11月份,作为家中唯一劳动力的唐某平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意外死亡,家庭顿失固定收入来源,导致唐某平的父亲唐某恩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办案人员及时将情况向诉讼监督部反映,经调查核实,确定唐某平的儿子唐某某(学生)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院党组决定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申请获批后,平利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夏勇带领工作人员及时将救助金送到唐某恩手中,切实让被唐某恩一家感受到温暖。
从去年4月起到12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并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4类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