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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的后果
司机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清涧交警及时排隐患
  本报讯(靳天龙 通讯员 白艳峰 卢鑫)近日,清涧县交警大队寨则湾中队成功查获一辆违法上路行驶的报废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12月1日凌晨,清涧县交警大队寨则湾中队接到大队稽查布控指挥平台预警:一辆车牌号为陕EA6XXX的黑色小型逾期未报废车辆即将经过该辖区,请及时拦截。接到预警后,民警立即设卡拦截,于当日凌晨0时23分在超限站入口处成功将该报废车拦截。经核查,该车辆连续5年逾期未检验已到达报废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该报废车辆依法扣留,将予以强制报废。车辆驾驶员林某因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C1驾驶证)并处罚金2000元。
  民警在此提示:车辆一旦达到报废期限,灯光、方向盘、变速箱、刹车等系统均存在隐患,车辆的安全性大大降低。报废车被称为马路上的“不定时炸弹”,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所以,当车辆达到报废期限,车主应当主动到交警部门和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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