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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鼓励提前淘汰高排放货车
本报讯(李文化 记者 崔福红)12月4日,省政府举行2018年第24场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环境执法局、省公安厅、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长安大学汽车学院专家解读《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
据了解,今年陕西省出台的淘汰更新计划,主要以两类车为主,一类是国三及国三以下柴油货车,第二类是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按照淘汰更新计划,到2020年,我省关中地区六市区基本淘汰率要达到90%,其他地市要达到30%。本次淘汰计划中不涉及私家车等载客汽车。
目前,服务我省物流运输的车辆约在100万辆以上。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总队长郭平社介绍,这次全省淘汰的柴油货车大概有29万辆,而汽油货车、新能源货车和国四、国五以上的柴油货车基本不受限行影响。
据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张迎春介绍,提前淘汰老旧高排放机动车,将按照车型、年限对车主进行补助,鼓励引导高排放车辆提前淘汰。补助涉及的范围是经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公示审核的两类车型,一类是在陕西省注册登记或转入登记五年以上的营运柴油货车;另一类是经质检部门备案的油改气汽车,这两类车型只要符合《省促进高排放老旧汽车淘汰更新暂行办法》规定的提前淘汰条件,均可享受最高3.3万元,最低4000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