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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11月9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陕西省创业带动就业以及城镇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刘会民介绍了我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以及城镇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运行情况。
  基本养老金实现“十四连调”
  目前,陕西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共770万人,其中在职职工570万,离退休人员200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四连调”,人均水平达到了2715元。
  据悉,今年陕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普遍提高,每人每月增加23元,其中中央补贴18元,陕西省补贴5元。经过调整后,全省各地基础养老金水平最低为103元,最高为168元,平均待遇130元。截至9月底,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42.6万人,参保率达99.79%。
  建成创业孵化基地420个
  我省目前已建成国家、省、市、县(区)四级创业孵化基地420个,累计孵化创业实体2.75万个,带动就业25.9万人。在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我省采取了积极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9月底,全省共支付创业孵化补贴3.07亿元。同时,我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对孵化成效显著的,再奖励,对孵化效果不达标的,取消资格,真正做到动态管理。力争到2020年,使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达到100个,更好地营造创业带动就业的氛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对象从最初的国有企业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已经扩大到用人单位和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了各类就业群体。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80户单位进行企业年金备案。我省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建立企业年金。目前全省已有280户单位进行了企业年金方案备案,覆盖人数超过41万人,累计资金规模为201.52亿元,在全国排12位。
  鼓励企业职工多缴费长缴费
  我省201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中的挂钩调整体现了激励机制,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一是和退休人员缴费时间长短挂:缴费15年及以内,每满一年养老金增加2元;超过15年每满一年养老金增加3元,15年以内和15年以上有区别。二是和本人2017年第12个月养老金水平的挂钩。鼓励企业职工多缴费、长缴费,这有利于保障退休人员的长远利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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