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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怨多年 法官耐心化解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 通讯员 曹小梅)9月6日上午,蓝田法院玉山法庭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解决了当事人之间十几年的恩怨纠纷。
  事情回顾到2003年,32岁的马某以性格不合为由将丈夫朱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被法院判决驳回后又提起了上诉,后经过发回重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年仅7岁且患有智力残疾的儿子随母亲马某生活。随后,马某因为身体健康状况欠佳且经济负担较重为由,于2015年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儿子抚养权,该案又经历了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今年4月19日,马某又以儿子为原告诉至咸阳市某基层人民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后该案被移送至蓝田法院审理。
  9月6日上午,蓝田法院玉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考虑到双方矛盾较深、对立情绪较大,承办法官就孩子抚养费问题向双方明法析理,通过数小时的耐心开导,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朱某答应每月给孩子800元生活费至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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