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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
21家农民合作社跻身国家级示范社
  本报讯(刘伟 通讯员 严亮)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二次监测合格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延安市21家农民合作社跻身国家级示范社。
  在各地监测审查和专家复核的基础上,经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联席会议审定,延安市宝塔区高山红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安塞金丰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富县富红果业专业合作社、富县高塬果业专业合作社、洛川绿佳源果畜专业合作社、洛川民丰农民专业合作社、洛川县富百苹果专业合作社等21家农民合作社获得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近年来,延安市各级农业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规定,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狠抓示范社建设,强化服务指导,创新办社模式,不断提升合作社管理水平,切实增强特色农产品竞争力。截至今年6月底,延安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463家,带动入社农户13.55万人,通过示范带动,全面提升了延安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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