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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
加大治理力度 改善生态环境
  本报讯(刘炳林 报道)宁强县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
  为更好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该县关闭露天采石场、砖厂、石英矿共18个,注销企业探矿权1个,并投资420万元对天宝矿业矿山生态进行了治理;认真落实了河长制,对嘉陵江宁强段干支流实行全面禁采,清淤疏浚。着力实施了点源、面源污染防治,对12家重点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清理、取缔、改造升级“散乱污”企业12家,建成农村垃圾填埋场6个、污水处理厂1个,大安和青木川等4个镇办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搬迁、关闭禁养区内养殖企业5家。
  去年以来,该县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开展检查120余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2份,立案处罚12起,收缴罚款30余万元,移送公安环境刑事犯罪案件1起,行政拘留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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