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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让好人有好报
本报讯(樊利仁 索志锋 报道)近日,丹凤县制定印发《奖励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实施办法》,在全县进一步倡导“好人好报”的价值取向,大力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县财政设立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奖励帮扶资金,主要用于道德模范表彰奖励、宣传及生活困难帮扶等,实行专款专用。奖励帮扶礼遇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原则,对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的一次性给予激励6000元,获提名奖的一次性给予激励3000元。对荣获陕西省道德模范的一次性给予激励4000元,获提名奖的给予一次性激励2000元。对荣获商洛市道德模范的一次性给予激励3000元,获提名奖一次性给予激励1000元。对荣获丹凤县道德模范的一次性给予激励2000元,获提名奖一次性给予激励500元。荣获身边好人、美德少年、最美志愿者、文明家庭荣誉称号,中省市县级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同年荣获不同级别荣誉称号的,按获得最高一级荣誉称号标准发放激励金。
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该县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优秀志愿者、文明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并给予5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礼遇办法还指出颁发荣誉证书,发放礼遇卡,持礼遇卡可免费游览本县景区,在县级公立医院看病免挂号费,在金融机构享受VIP服务,符合保障住房政策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邀请参加全县性重大活动,每年赠订党报党刊,重要节日进行走访慰问,邀请参加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村镇事迹巡讲活动,在全县设置善行义举榜、公益广告栏宣传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和照片,在省、市、县级主要媒体宣传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典型事迹。
县财政设立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奖励帮扶资金,主要用于道德模范表彰奖励、宣传及生活困难帮扶等,实行专款专用。奖励帮扶礼遇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原则,对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的一次性给予激励6000元,获提名奖的一次性给予激励3000元。对荣获陕西省道德模范的一次性给予激励4000元,获提名奖的给予一次性激励2000元。对荣获商洛市道德模范的一次性给予激励3000元,获提名奖一次性给予激励1000元。对荣获丹凤县道德模范的一次性给予激励2000元,获提名奖一次性给予激励500元。荣获身边好人、美德少年、最美志愿者、文明家庭荣誉称号,中省市县级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同年荣获不同级别荣誉称号的,按获得最高一级荣誉称号标准发放激励金。
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该县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优秀志愿者、文明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并给予5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礼遇办法还指出颁发荣誉证书,发放礼遇卡,持礼遇卡可免费游览本县景区,在县级公立医院看病免挂号费,在金融机构享受VIP服务,符合保障住房政策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邀请参加全县性重大活动,每年赠订党报党刊,重要节日进行走访慰问,邀请参加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村镇事迹巡讲活动,在全县设置善行义举榜、公益广告栏宣传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和照片,在省、市、县级主要媒体宣传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典型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