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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
倾力清除渭河河道违法障碍物
  本报讯(周宁 孙莹 记者 武德平)5月底,由大荔县河长办牵头,防汛办、渭河生态区管理局、三门峡库区大荔河务局、公安局、卫计局共计200余人对渭河流域大荔段西起下寨朱家村、东到韦林镇西池村,长达30公里的河堤进行了彻底的排查。共排查了34个采砂场,当场对有船舶检验证的采砂船拉移上岸,割口锚固。为防止大水冲移,对上岸船只的两侧各割口3个,割口宽度50×50cm,掩埋1m,船只的锚固不少于三道锚绳。对于非法船只和检验过期船只,当场进行了强行拆除。整个工作均进行了登记、拍照和录像,对一时难以拆移割口完结的船只,限定三日内完成清除工作,并与船主签订了汛期安全责任书。
  现场指导河道汛前清障工作的大荔县县长翟玉宝说:“为了安全度汛,我们于5月初就召开了县水务局、渭河生态区管理局、三门峡库区大荔河务局、县防汛办等单位参加的联合会议,研究了2018年黄河、渭河、洛河的汛情,制定了三河违法障碍物的拆除方案,确定这次拆除范围为渭河北岸长达30公里的所有砂场,前期我们对三河进行了摸排,查清了河道内砂场的数量、船舶数量、大小,砂场负责人住址、联系方式等,做到心中有数,杜绝隐患,无一缺漏,做到防患于未然。”
  据了解,大荔县这次清查行动的河道违法建筑物包括采砂船、油船、浮桶、冲砂管、违建的临时房屋。行动前发放了告示,逐场逐人通知其自行按时拆除,让他们主动配合,减少损失。同时对有证采砂和无证采砂分别处理。有证采砂船上移至老岸,无证采砂船当场拆解,不留后患。由海事局和安监部门逐船检查认证。为保证行动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此次行动时有公安、卫生部门成员协助,做到人性执法,确保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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