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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
亮剑“微腐败” 监督无盲区
  本报讯(张毅 长瑜瑾 报道)“到贤镇小惠村八组组长詹印成,以争取危房改造名义,违规向本组张某某收取2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富平县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印制专项治理通告,富平县成立专项治理组明查暗访,紧盯精准脱贫目标,不断创新群众监督方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瞄准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重点发现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基层“微腐败”,加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线索排查力度,深挖细查、不放过任何疑点,对胆敢伸手的露头就打,狠刹“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同时,与镇(街道)、部门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严格责任追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目前,已通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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