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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意志 共同的愿望
——涉农代表委员热议宪法修正案通过

    两会视野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这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要求,这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这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心声。
    涉农代表委员一致表示,此次宪法修正案获得高票通过,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经此修改,我国宪法更好地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更好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地适应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伴随国家根本法权威的进一步彰显、作用的进一步发挥,我们一定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顺应历史、适应时代,得民心顺民意
    “当大会宣布宪法修正案通过的时候,人民大会堂里掌声经久不息,我也情不自禁地转身鼓掌。”作为本次投票表决环节一名来自农业战线的监票人,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盐城市耕地质量保护站站长、党支部书记秦光蔚十分激动,“能够被选为会议监票人,是一份神圣责任。站在红色的票箱前,我见证了一位位代表庄严地投出神圣的一票。”
    秦光蔚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修正案通过,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作为一名来自‘三农’领域的代表,我坚信,在党的领导下、宪法的保障下、全体农民的努力下,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乡村一定会早日到来。”
    “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得民心、顺民意。”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罗田县锦秀林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锦秀激动地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我们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宪法修正案高票通过,反映了党心民心,我们衷心拥护。” 
    将创新成果载入宪法,体现了鲜明的新时代特征
  宪法是国之根本,法之源泉。涉农代表委员纷纷表示,这次宪法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依宪执政、依宪治国、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顺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特点,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琼海市潭门镇潭门村党支部委员王书茂说,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条文第一章总纲的第一条,必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最坚强最有力的思想引领。
  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作为农民代表,我是衷心拥护,举双手赞同,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投下了庄严而神圣的一票。”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辉县市张村乡裴寨村党支部书记裴春亮说,高票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上的高度自信,反映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在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我要自觉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切实把宪法精神融入到伟大的乡村振兴实践之中。”
  “作为一名基层代表,我要主动学习好、遵守好、拥护好宪法,自觉做宪法的坚定信仰者和践行者。”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凤凰乡河伯潭村委会主任杨莉表示,“同时深入群众,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当好宣传员,帮助更多的基层群众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夯实宪法贯彻实施的群众基础。”
  伴随着宪法的贯彻落实,在新的征程上,“三农”发展的脚步必将更加铿锵有力;在宪法的护航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将迎来新的辉煌!(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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