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6版
岚皋:对网络谣言“零容忍”

    本报讯(叶明星 张作为 报道)1月14日,岚皋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散播网络谣言案件,对使用非法散播谣言的陈某、熊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月13日,陈某、熊某二人在微信朋朋友圈看到有关“电力局更换智能电表恶意增加耗电量、使用群众预存电费获取银行利息,引发上千群众围堵电力局拒交电费”的谣言之后,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转发至新浪微博、百度贴吧(岚皋吧),随后在互联网引起大量转发,造成恶劣影响。
    岚皋县公安局在接到电力局工作人员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工作,于1月14日先后在城关、堰门两地将散播谣言的陈某、熊某抓获。陈某、熊某二人对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关于智能电表扣费引起群众围堵电力局的网络谣言最早出现在2010年前后,并在多地都有流传。2017年8月,福建泉州林某、广东梅州陈某就因转发相同谣言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警方在此提醒:市民在使用互联网时,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忌随意编造、转发不实消息,否则将面临法律的惩罚。

版权所有:陕西农村报 陕ICP备06007801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