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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告催收贷款清册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不良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社对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例行保全债权、追偿债务公告。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担保人立即向借款信用社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逾期不履行的,视同履办了还本付息承诺。特此公告(附借款人、担保人名单如下,以下余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联系地址:陕西省岐山县凤鸣镇朝阳大道11号;联系人:黄跃锋;联系电话:0917—8211179
  岐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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