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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计划5年内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2700万亩
本报讯(董少波 报道)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粮食产区精细化管理。
《意见》提出,在全省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2700万亩。以汉江流域为重点,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150万亩;以关中平原、渭北旱塬为重点,划定小麦生产功能区1200万亩;以关中和陕北为重点,划定玉米生产功能区1350万亩。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形成生产现代化的粮食生产功能区。
《意见》提出,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应同时具备:水土条件较好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农田灌排等基础设施比较完备,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范围,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等条件。各地要鼓励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力争5年内粮食生产功能区适度规模经营率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
《意见》提出,在全省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2700万亩。以汉江流域为重点,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150万亩;以关中平原、渭北旱塬为重点,划定小麦生产功能区1200万亩;以关中和陕北为重点,划定玉米生产功能区1350万亩。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形成生产现代化的粮食生产功能区。
《意见》提出,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应同时具备:水土条件较好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农田灌排等基础设施比较完备,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范围,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等条件。各地要鼓励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力争5年内粮食生产功能区适度规模经营率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